招标: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进口工艺阀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KH-LYGC-201501-CL003
【招标编码】:CBL_20150109_16828151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进口工艺阀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进口工艺阀门
工程(项目)地址:哈密大南湖
交货时间:2015年3月10日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进口工艺阀门(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投标人应为制造企业法人,或被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应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3 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成功代理该制造企业两个相同或相近投标产品的业绩,并出具合同等证明文件。
5.4 投标人自行生产或被授权代理的标的物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工程使用过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证明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商务附录八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提供/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5 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被代理的制造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向其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承诺对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代理的制造企业必须满足制造企业独立投标时的合格要求,且不得再单独投标。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8 投标人(或被代理的制造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5.9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10 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第二章第2.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如有科环集团采购平台帐号可直接登录,无须另行注册)后,点击“招标信息及报价”选择相应的公告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1月9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进行报名并填写信息。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孙致远 (经理)
手 机:133 01217518 传真:(010)58841605.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