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0656-1240C0000235
2、项目名称:锅炉附属设备采购
3、项目具体要求及数量:
第一包:鼓引风机系统
第二包:水泵
第三包:脱硫除尘系统
第四包:除渣系统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鼓引风系统生产企业;
2)投标方必须在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包与29MW及以上高温热水锅炉配套的业绩,供货数量不少于贰套,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含泵);
3)投标方必须在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包与本次招标相当的业绩,供货数量不少于贰台,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须含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环境工程相应工程总承包业务;
3)投标方必须在2009年1月1日以来承包与本次招标相当的业绩2套及以上以上,并有良好的运行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重型除渣机及输送机械制造许可证;
3)投标方必须在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制造并安装上煤除渣系统贰台(套)以上,并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报名和购买标书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5日(周六周日除外)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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