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锦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330MW火电机组的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10月27日-11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7.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分包号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1号机 2号机 1 飞灰处理系统 6 GDCX-FJZB10-326-01 1000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