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相关督察制度的连续推出,表明了国家监管变革的开始。” 中央党校研究室的赵杰博士评论说。
中央土地督察制度出台以后,北京一家颇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老总近来有点郁闷该开发商一个几千亩的别墅项目近日被叫停,若不能尽快进入正常开发程序,“宝地”就会变成“死地”。
除了近期出台的土地督察制度以外,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全面启动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同时,国家安全生产和医疗监管制度也在加强。国家监管制度变革初露端倪。
督察制度初显效力
督察制度的效率提高集中体现在土地督察上。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推出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根据《通知》,国务院将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1名,并在全国建立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其职责包括监督检查省级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等。
在土地督察制度出台前后的一个月时间,记者通过对北京房地产市场进行的调查发现,土地督察制度出台后已经初步显现监管效果。一家早在今年5月就宣布结束销售的北京开发商,迫于土地督察监管的压力,在7月下旬吐出了十几套现房。
中央督察制度不仅提高了土地、房产的监管效率,早前强力推行督察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效率也为之一振。
来自国家安监总局的信息显示,今年1~7月份,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是378938起、61103人,同比分别降了9.9%和11.1%,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2.7%和23.5%。
在环保领域,7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全面启动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包括5大环保督察中心和6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这些监督机构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地方政府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在医疗领域,早在今年3月,为加强医疗监管,卫生部就单独设立了卫生监察局,掀起了中央政府部门督察监管浪潮。
监管变革的开始
“今年上半年以来,中央政府的督察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体现了国家对于相关行业和领域监管不力的警觉和担忧。”中国改革基金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分析说。
赵杰认为,中央督察的重要领域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市场监管的空白领域,如在医疗、房地产等过度市场化的领域中,出现了“欣弗”事件,房地产开发商违规操作,而带来的市场监管效率不足。
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博弈激烈的领域。在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增长,对于这类监管的执行力不够,而导致的地方政府监管效率不足。
“中央督察制度的推出,表明了中央政府提高国家监管效率的决心,是国家监管变革的开始。” 赵杰说。
赵杰分析,在以往,环保、土地和药品领域的监管体系对省一级来说属于垂直监管,省级以内的监管人员和财权都由本省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解决,这造成了中央与省一级的垂直监管联系弱化。现在的中央督察制度无疑加强了中央对省一级的垂直监管联系,通过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加强监管。
关注后续改革
多数专家赞同中央督察制度会短期内提高监管效率,但他们更关心督察制度长期效果和国家监管制度的后续变革。
“我承认中央督察制度会提高政府的监管效率,但如果国家的监管体系和制度不作根本的改革,我担心这种督察制度的长期效果。如果中央督察人员被地方收买了怎么办?”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说。“在地方政府执行不力的情况下,中央督察制度是一种权益之计。实际上就是自上而下进行督察约束,是一种‘内生’模式。因为是‘人管’,而不是‘法管’,如果操作不严密,将会形成一系列新的监管成本和监管腐败。”夏业良说。
夏业良建议,应建立一批独立第三方监管主体。中国的监管体系以行政为主体,缺少了独立第三方监管主体,如NGO民间组织、律师、会计事务所的监督。由于这一主体的缺失,造成了弱势普通民众在国家监管体系的位置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