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机组计划2008年2月投产■该燃气电厂既可发电又可用作民用燃气气源
三年后,厦门市管道燃气用户将用上液化石油气,进入更加安全洁净的液化天然气时代。据厦门市计委最新信息,厦门东部燃气电厂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列入电力发展规划,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这座现代化的燃气电厂预计年底前在翔安开工,该燃气电厂既可发电,又可以用作居民民用燃气气源。
据悉,厦门东部燃气电厂项目由新加坡金鹰集团所属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下属东亚电力(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筹)独资建设。一期建设2台35万千瓦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投资预计为28.37亿元,二期规划再上2台发电机组。
发电厂燃料采用由印尼东固气田进口的LNG(液化天然气的英文缩写),由福建LNG接收站经输气管线送至电厂。因为气源从印尼进口,要有港口靠泊,所以项目选址在翔安区新店镇澳头村临海地区,占地面积18.54公顷,主要送电方向为厦门市岛内及同安区和翔安区。
按省发改委初步排定的投产时间表,东部燃气电厂第一台机组计划2008年2月投产,目前项目业主正在抓紧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

据悉,厦门东部燃气电厂项目设备招标要统一纳入国家组织的重型燃气轮机自主化招标工作,按照联合设计、联合生产的方式,在国内制造厂家之间招标,“公开、公正、公平”地确定设备生产供货集团。根据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燃气电厂要以竞价方式上网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