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指出,未来中国将加强产业安全立法,借鉴发达国家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有益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安全保障体系。
1997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并于当年对进口新闻纸发起了首例反倾销调查。这两个事件标志着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开始运用国际通行的规则来保护国内产业发展,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
高虎城近日在出席中国贸易救济措施立法与实践十周年重点行业与重点企业座谈会时说,十年来,中国贸易救济措施推动了产业竞争力发展,保护了高科技产业与幼稚产业的合法权益,直接惠及了中国中西部300万农民。
据统计,中国在过去十年里共对来自24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8起,保障措施1起。中国的反倾销案件涉及化工、轻工、纺织、钢铁、电子、医药6大行业的130多家企业,范围包括26个省区市。
高虎城强调,目前中国依据世贸规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贸易救济法律体系,贸易救济措施也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在新形势下,更要高度重视维护产业安全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扩大进口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关系,使贸易救济措施更加精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