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消息,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建立5年,“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快召回制度的立法步伐,推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出台,逐步扩大缺陷产品召回范围,将消费类电子电气等产品纳入召回范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工程师张纲今日对中国经济网记者透露。
除此之外,张纲表示,质检总局将建立较为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体系;形成以技术专家、检测机构和产品安全试验室为主的产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国家缺陷产品信息管理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采集产品伤害事故信息和产品质量投诉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实施风险评估;梳理我国现有产品安全标准,推动建立完善我国产品安全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消费者教育,加强产品安全法规与知识宣传,促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水平的提高。
张纲谈到,虽然近年来我国产品召回制度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的来看,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只能算是刚刚起步,距离制度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推进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因此, 张纲建议,广大消费者积极向质检总局提供与汽车、玩具等产品有关的缺陷信息;广大生产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召回活动,消除产品缺陷;新闻媒体积极参加进来,向质检总局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深入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让我们合力推动我国缺陷召回制度的健全完善,以充分发挥召回制度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张纲说。